中廣網銀川9月23日消息(記者許新霞)“種地不交稅,上學不交費,看病不太貴。我們這次《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施意見》再一推行下去,就是養老有了‘保險柜。’”在今天下午召開的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第46次常務會議上,寧夏自治區主席王正偉風趣而又形象的比喻引來了一陣會心的笑聲。
提交會議審議的《寧夏回族自治區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施意見》提出,要以“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為原則,探索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農保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它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農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意見》確定年滿16周歲以上(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自愿參加新農保。參保人按規定自主選擇一年繳納100元、200元、300元、400元和500元5個檔次的繳費檔次,多繳多得;有條件的村可從集體收入中給予參保人適當補助;自治區政府給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員全額支付中央撥付的新農保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55元。對應不同檔次的繳費標準,自治區和試點縣(市)對參保繳費人分別給予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的補貼。農村重度殘疾、低保家庭等繳費困難的人員,自治區財政和試點縣(市)財政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繳費檔次給予全額或部分繳費補貼。《意見》規定各試點縣(市)將為每個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意見》還對養老金領取條件等做出了詳細規定。其中,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戶籍老年人,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會議原則通過了《寧夏回族自治區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施意見》。寧夏自治區主席王正偉指出,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是實現統籌城鄉發展,早日消除二元結構的重要舉措。各級財政一定要爭取早日兌現,與扶貧、計生等各方面工作結合起來,早日宣傳到位,落實到位,分類指導,從各地實際出發,尤其要加快推進對特困戶、殘疾人的幫扶政策。他強調:寧可少上幾個項目,少蓋幾棟樓,也要把這項關系老百姓養老問題的大事抓緊、抓實。
《意見》計劃今年在全區選擇兩個縣(市)進行新農保試點,2010年選擇3個縣(市)試點,2011年起逐步擴大試點范圍,到2012年新農保制度要覆蓋全區所有縣(市)。村干部養老保險等也將被納入到新農保制度范圍。
會議還研究了兩節前社會維穩和安全生產,以及《寧夏回族自治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等其他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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