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公安局地鐵分局向媒體通報,1月10日22時20分左右,地鐵五號線一輛文沖往滘口方向的列車行駛至小北路站與火車站區間時,車廂內一個小煤氣瓶著火,車上的地鐵工作人員、保安和乘客發現后即取出車上的滅火器將火撲滅,同時及時疏散群眾,未造成人員傷亡。事發后,廣州市公安局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力量進行核查、取證,于昨日凌晨5時許,在白云區人和鎮將涉嫌縱火的犯罪嫌疑人吳某(湖南籍)抓獲。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查中。
煤氣罐為何能帶進地鐵?
縱火事件發生后,不少市民、網民齊力聲討縱火者的惡劣行徑。同時,眾多網友對“煤氣罐竟然可以帶上地鐵”提出質疑。市民陳先生認為,連煤氣罐都上了列車,相當于對危險品毫不設防,這樣一來感覺坐地鐵隨時都有可能不安全。“地鐵作為大運載量的公共交通工具,但既不像飛機和火車,登機前或者進站都必須要過機安檢,也不像公交車一樣,上車時有司機目測把關。”陳先生說,由于地鐵屬于半自動化的設計,很多環節都不依賴人工操作,暴露出安全保障方面的薄弱環節。正因為如此,地鐵的安全防患措施應該更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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