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導報10月23日訊(本網記者 汪長福/文 梁張磊/圖)林先生前往酒店游泳,上岸沖涼后卻發現儲物柜被撬開,存放在里面的東西沒了。林先生認為,剛從香港買回來的一塊價值4萬多港幣的歐米茄表,手上還沒戴熱就沒了,酒店應該賠償其損失。
昨日下午,酒店方面表示,該事件警方尚處于調查階段,相關事實和法律責任尚不明確,他們目前沒有賠償責任。
林先生告訴導報記者,他是溫德姆和平國際廈門大酒店的會員,這是一家高級酒店,一年的會員費高達萬元以上。
今年8月28日下午4點左右,林先生前往該酒店游泳,把衣物放進更衣室的8號柜并鎖好。“我下去游了大概半個小時,然后上岸沖涼?!绷窒壬f,“我準備穿衣服,突然發現柜子被撬開,我的一些貴重物品被偷了。”
林先生表示,他放在柜子內的一塊歐米茄手表、人民幣3000多元、美金300元都沒了。于是,他立即撥打110,民警趕到現場取證、拍照、調取監控,并做了筆錄。
記者看到了林先生提供的照片,是他在事發當日進入該酒店的監控照片,他的左手的確戴著一塊手表。林先生還出示了他在香港購買的歐米茄手表的發票復印件,價值4.047萬港幣,還有一份思明分局刑偵大隊的報警回執。
昨日下午,導報記者聯系到該酒店一位姓胡的經理,他表示已經向林先生遞交了一份書面說明。
該酒店在說明中稱,鑒于目前該事件警方尚處于調查階段,相關事實和法律責任尚不明確,酒店認為目前尚不具備處理該事件的事實和法律依據,酒店將關注事件進展并依照法律法規及相關司法機關裁決,積極處理此事。
胡經理表示,酒店經過各方面咨詢后認為,他們目前沒有賠償責任。
福建信海律師事務所的林敏輝律師認為,如果酒店方面要免除責任,必須證明其盡了作為安全保障義務人所應盡的義務,比如安全設施、保安履行一般注意義務等等,如果酒店不能證明其已經盡到義務,就應承擔與其過錯相當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