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攜帶物品入場”這是很多超市或商場的規定。可如果存放在商場臨時寄存柜里的物品不見了,該由誰來承擔責任呢?10月31日下午,東城的楊女士就遭遇了這么一件令人心煩的事情。
市民投訴
商場寄存物品不翼而飛
10月31日下午,東城的楊女士帶著女兒欲到新開業的某購物廣場購物,因商場明文規定不能攜帶物品進入,她便將購買的價值230元的鞋子和內衣臨時存放在商場門口的寄存柜里。一個小時后,當她出來準備取回寄存物品時,“將條形碼放在寄存柜驗證口,卻顯示‘密碼錯誤’。”楊女士告訴記者。隨后,她將情況反映給商場保安后,工作人員幫她打開了存放物品的柜子。
“打開柜子后,發現存放在里面的鞋子和內衣全都不見了。”楊女士表示,物品是存放在商場寄存柜里丟失的,商場方應該全額賠償。
商場回應
按最高賠付率賠償50元
昨日下午2時許,記者就楊女士物品丟失一事采訪了商場負責人胡先生。
“一般臨時寄存柜的條形碼只能用一次,若曾經有使用過,第二次使用時就會顯示‘密碼錯誤’?!痹撠撠熑吮硎荆蜷_寄存柜只有兩種方式:條形碼和工作人員?!皸钆看娣磐晡锲泛?,條形碼一直在她手上?!必撠熑吮硎?,可能是楊女士存放時操作失誤所致。
該負責人表示,10月31日當天因商場剛開業,加上恰逢周末,商場里人滿為患?!凹拇婀裉庪m有監控設備,但很難查找到楊女士購物期間動過寄存柜的人?!必撠熑朔Q,“按照商場的規定,按最高賠付率最多賠償50元?!?br/>
律師說法
舉證較難雙方應協商解決
廣東莞信律師事務所呂軍律師表示,因顧客沒能在第一時間選擇報警,究竟有沒有物品存放進去,最后被人盜竊;還是顧客自己拿走,只是想惡意索賠,因警方沒有調查,很多原因都不明確。
“雙方最好能通過協商解決?!眳诬娐蓭煴硎?,若以后顧客碰上類似的事情,最好首先選擇報警,等警方確認原因后在向商場進行索賠。記者 陳晶